共享还是分享,这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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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共享,是一个讨论了很久的话题。当资源有限时,共享是降低成本和优化资源配置的有效方法。由于每个人对资源的需求是随机的,共享的代价就是会遇到资源竞争的风险。公共交通、公共厕所,都是资源共享的实例。在通信领域,交换机和电路复用都是为了支持通信资源共享而开发的技术。图书馆,应该说是以图书为载体的信息资源共享最早的典型。上升到制度领域,甚至有人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也应该属于社会资源共享的范畴。

资源共享有几个基本的特征,第一是提供给多人使用,第二是任何使用都需要排他性地占用资源,第三是资源有限,第四是存在一个唯一的资源管理主体,最后是资源的消耗和占用基本无关。所以,对于无限的资源,可以非排他性地使用资源,不止一个管理主体,或是资源在使用中被迅速消耗,在严格意义上都不属于资源共享的范围。

分享则是和共享有差别的一个概念。分享和共享的区别主要是资源主体的不同。在分享的环境下,存在多个资源的拥有和管理的主体。这些资源可能是有限的,更多情况下是无限的。显然,分享的经济意义不是降低成本,而是为了使得资源的使用更加专业化、丰富化和客户化。

互联网上的信息,无论是文本的还是视频的,网页的还是视频流的,理论上都是可以无限使用的。受到限制的仅仅是服务基础设施和网络基础设施(包括用户的接入和信息服务的接入)。同时,互联网存在大量的各自独立的信息服务主体提供各种不同类型的服务。所以,互联网上的信息服务本身不存在共享的问题,只有基础设施才可能是共享的。不断发展的通信技术、媒体技术和分布式计算技术,就是通过改进和优化服务基础设施和网络基础设施以降低共享的成本和提高共享的能力。

信息通信服务,也就是ICT,目标就是要把网络通信和信息服务实现融合。电信运营商转型,其目标也是通过综合信息服务实现网络和信息服务的整体优化,提高基础设施的利用率,聚焦客户需求,提供专业化、丰富化和客户化的信息服务。

看来,加深对共享和分享的理解,将有助于信息通信服务的融合和电信运营商的转型。

我们看到,信息通信服务具有两个层面的问题。一个是基础设施通过共享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另一个方面是信息服务要通过分享推动信息服务的专业化、丰富化和客户化。

从全局的角度看,需要优化的资源包括了通信基础设施和服务(计算)基础设施。因为基础设施的主体是电信运营商,两个基础设施的联合优化是电信运营商的基本任务。这意味着电信运营商要从传统的通信基础设施中跳出,把建设联合优化的通信基础设施和服务基础设施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

在这个基础上,互联网信息服务商将成为不拥有基础设施的虚拟信息服务商,而专注于信息服务的创新和分享,提供专业化、丰富化和客户化的服务。在分享的环境下,将会出现越来越多的服务创新主体,越来越有效的信息和服务分享平台,越来越方便的用户应用集成工具,从而促进各行各业和信息化的融合。我们通常描述的Web 2.0的互联网场景,以及维基经济学体系,就是建立在上述的分享环境下的。

我们可以预计到,电信运营商专注于共享,信息服务商着眼于分享,将成为未来信息通信服务业产业格局的一大特点。

 

 

(来源:杨景)